**含剧透;仅据旧笔记重述。**现有语料与“读完”目录中未找到对应原作,本页整理已经写下的机制,不代表全作已核读。原有感想和图片继续保留在旧笔记中。死者地点误认与车载转移有记录,现场取尸如何避开同行视线未齐。
X07-01:蒙住视线后,用熟悉气味代替地点证据#
两处房屋隔河,驾车单程约十分钟。旧笔记记载,死者先被藏在汽车后备箱中并蒙住眼睛,随后在通话时闻到薰衣草气味,把自己所在的位置认成第二处房屋。
死者在电话里表达的地点并非凭完整环境观察得来,而是凶手提供的一项熟悉气味。听电话的人再把死者的判断当成直接定位,便会把他当时仍然活着的证据接到错误地点。
X07-02:凶手与众人一同移动,也能顺带运输早已死亡的人#
通话结束后死者被杀,尸体仍封在后备箱内。凶手随后跟随众人前往第二处房屋,在那里把尸体移出并抛下悬崖,让发现地点反过来印证先前电话中的错误定位。
人们于是把“死者在第二屋时凶手还在第一屋”当作不在场证明,忽略通话时人实际在车中、死亡后又被共同旅程搬运的可能。旧文没有留下取尸和抛落时如何避开同行者的全部条件,不能只凭这个骨架认定整段行动已经无遗漏地成立。